再打下去,终究不是办法。
    林克沉声道:“浩克,你看见了,我现在很恼火,相信你很清楚愤怒的恐怖。
    要么现在认输,要么被我打到认输!”
    然后林克语气变温和,柔声道:“浩克,我不想伤害你,也不想杀你。
    我们不是敌人,懂吗?如果你在继续无理取闹,我会讨厌你!”
    浩克和班纳,属于两个不同的人格,浩克是个刚诞生不久的生命,恐惧和愤怒是生命最初的情绪,刚出生的婴儿,选择大哭、握紧抓住的东西不放。
    而刚出生的浩克,有更方便表达情绪的手段暴力。
    电影雷神3里说明,浩克是可以沟通的。
    所以林克想试试他喜欢尝试挑战,就像他驯服过海拉鲁大陆最暴烈的马一样。
    林克把弓箭一扔,表示自己没有敌意。
    浩克笨拙地重复道:“不伤害我?”
    林克点点头,心里有点小开心:我的人格魅力还是很强的嘛!
    但其实,比起林克生疏的交涉能力,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浩克被林克硬生生打服了,第一次战斗,把浩克打回原型,第二次战斗,一点还手之力都没有,浩克头一次遇到武力解决不掉的对手。
    征服这种脑子笨、力气大的生命,暴力是最高效的。
    但如果有什么办法是比暴力更管用的,那就是:明明可以使用暴力解决问题,却不这么做。
    林克笑着伸出手,表达自己的友好。
    浩克也伸出手,握住了林克的手。
    然后抓住林克,把他扔了出去!
    biu一下,林克消失在浩克手掌中,像炮弹一样,撞进建筑里,摔得七荤八素,满头玻璃渣子,一脸血痕。
    林克暴怒,这场景似曾相识呀,托尔就这么被浩克整过!
    他吼道:“浩克你个混蛋!
    我”
    他正要说“我杀了你”
    时。
    就见浩克被憎恶撞在废墟,憎恶疯狂咬着浩克脖子,这才恍然大悟:原来刚才浩克是要救他!
    林克急忙跑出,踩着盾牌便“冲浪”
    过去,手一抬,一辆车便漂浮到林克手中,林克勉力举起,使劲朝憎恶头上砸去。
    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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