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死去的女人,正是消失了三天的林云,那封信,是她的遗书,也是沈明月的保命符。
    信里写得清清楚楚,她如何用草酸盐处理鱼肉,让鱼的口感变得更嫩,如何将这些处理过的鱼伪装好卖出去,又如何将它卖给了简家的保姆……
    她承认了自己所做的一切,却在信里郑重地撇清了和沈明月的关系。
    她在信中写道,自己坐牢多年,出狱后无处可去,是沈明月这个亲生女儿可怜她,才给她租了一间房子落脚,至于她后来所做的那些事,全都是她自己的主意,沈明月对此毫不知情。
    林云写到,她知道自己罪孽深重,但她心里始终放不下沈明月,放不下这个她曾经亲手送走的女儿。
    她恨简家,恨他们让自己的女儿被迫和她的儿子骨肉分离,所以,她想帮女儿一次,就当为她做最后一件事。
    “哪怕让他们尝点苦头,也算是偿还了我把明月送走的罪孽。”
    她在信里没有再多解释,字里行间透着一种决绝和解脱,像是已经放下了一切。
    信的内容和现有的证据能一一对应,公安那边正商议着,既然案情已经清楚了,或许可以考虑释放沈明月。
    毕竟,她不仅是沈川的养女,还是简国强的儿媳妇,身份特殊,牵涉太多,不能再继续扣押她了,万一人家日后找起麻烦来了那可担当不起。
    -
    沈明月被关了三天。
    三天没法洗漱,没法擦拭,她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经历。
    她觉得自己的身上,头皮里,指甲缝里都渗出了一股酸味,像是从骨子里渗透出来的污秽,让她无法忍受。
    饭菜送到她面前,她几乎连看都不愿看一眼,一点食欲都没有。
    她从小在沈家被娇养惯了,就算之后不是沈家的女儿了,简铭也没在生活上对她有过什么苛待,可这三天,她只能咬牙忍着。
    她想出去。
    门开了。
    一瞬间,沈明月眼睛一热,竟有些想流泪的冲动,即使这地方已经比真正的看守所要好太多了,可她仍旧觉得窒息,觉得自己像是被关进了暗无天日的牢笼。
    公安的同志站在门口,手里拿着一封信,递到她面前:“这是给你的,你可以走了。”
    沈明月怔了一瞬,手指僵硬地接过信纸。
    她低头看去,看到那一行行清晰的字迹。
    信是誊抄过的,干干净净,规整得一丝不苟,可她的眼泪已经毫无预兆地落了下来,晕湿了信纸的边角。
    她的手指捏紧信封,指节泛白,眼泪一滴接一滴地砸在纸上,她甚至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哭。
    “我没要你这样做……我不需要你这样做……”
    她恨林云,恨这个女人,多此一举,恨她愚蠢了一辈子。
    说什么最后的补偿,对她的亏欠,她根本不稀罕!
    沈明月手指颤抖着,信纸被她狠狠攥住,指甲几乎要嵌进掌心,她只是想利用林云,林云这个蠢货,她当年能把亲生女儿送人,现在又能傻到明明已经逃过检查了又跳出来顶罪?
    她以为这样做,就能得到自己的原谅?
    沈明月才不稀罕,她不需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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