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一凡带着郁闷的心情,来到“皇池一号”
    财务部,打算让对方结算这七天的工资。
    可是,当他来到财务部要工资的时候,才被告知工作未满一个月,不给工资。
    “什么?我辛辛苦苦工作了七天,你们居然不给我工资!
    真当我好欺负是不是?”
    林一凡单手拎起“皇池一号”
    财务部的经理,就要挥拳打去。
    不过,就在这时,“皇池一号”
    财务部的经理战战兢兢地解释:“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,如果乙方工作不满一个月,甲方有权不给乙方结工资;当时您也看过才签的,这不能怪我们啊!”
    “管你甲方乙方,到底给不给钱?”
    林一凡扬起充满力量的拳头,威胁道。
    “这是法治社会,你打我,你会坐牢的。”
    财务部经理反过来威胁林一凡;他相信,林一凡听后,应该会理智控制一下自己情绪的。
    “法治社会?哼!
    你们也知道这是法治社会啊?我无缘无故,没有做错任何事,却反过来被你们解雇;解雇就算了,还不给我工资;你们耍我,我无所谓;但是这几天我付出的汗水,我一定要得到应有的尊重!”
    林一凡怒冲冠,然后再次询问:“给不给钱?”
    望着林一凡凶神恶煞的样子,财务部的经理一下子就被吓尿了;现在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。
    如果不给,挨揍的肯定是自己;如果给了,就是违反公司制度,一旦上边怪罪下来,他肯定要被炒鱿鱼。
    就在财务部经理左右为难时,林翠走了进来。
    这时,林翠开口说:“给他结算这几天的工资吧。”
    她不想把这件事闹大,毕竟错的不是对方,而是自己。
    其实,无缘无故赶走一个好人,她内心是非常难过的。
    可是,社会就这样,“适”
    者生存。
    “好的,老板。”
    财务部经理回应。
    现在,他总算松了一口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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