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宴臣说了一路的“这个好,要这个”
    ,到这里凌云致终于忍不住声,“像砖头一样厚重,你真觉得好看吗?”
    并不是越大越好。
    她的手很小,要是戴着这样一个规格夸张的砖头,比例绝对极不协调,视觉上肯定会显得很笨重,很丑。
    “可是——”
    孟宴臣虽然也认同她的观点,但还是犹豫。
    他上网搜了很多帖子,都说越大越好,因为经济实力达不到只能买小的的人,心里其实也渴望更大的。
    凌云致让他少上网,“你见过付女士戴砖头?”
    “那倒没有。”
    付闻樱有很多珠宝,他所见过的,基本都很低调,不张扬,求质尽美而非量。
    “我也一样。”
    “好吧。”
    孟宴臣恋恋不舍地看一眼方糖块,有些遗憾。
    但很快他就不遗憾了,因为紧随其后的彩钻各有各的美,那绚丽的颜色立刻将白钻衬得像白开水一样寡淡。
    尤其是排在分类最后的粉钻,打开以后直击眼帘。
    孟宴臣几近惊叹:“好漂亮。”
    怪不得好多女孩子都喜欢粉色,真的很漂亮。
    特别是其中的一颗水滴形状的裸粉钻,娇艳粉嫩,澄明净透,艳彩均匀,像春日清晨沾露的樱花,也像凌云致害羞时微微飞霞的脸,瞬间就让他踢掉了前面的所有备选,并且马上就想好了镶嵌的造型。
    他又快翻了翻,后面的粉钻虽然也各有各的优点,但也各有各的缺点,要么颜色浅淡,要么颜色过深,要么偏色很重跑去棕、红、紫,都远远不及这一颗来得一眼惊艳,那纯洁无瑕的正粉色简直美到了心趴上。
    看完所有粉钻,返回来再看旁边小字标示的重量,也才302克拉,不是很大,简直完美。
    孟宴臣很兴奋,抓过她的手对着屏幕里的钻石反复比量,“就这个,给你做个王冠戴手上。
    怎么样?”
    “挺好的。”
    凌云致没意见。
    从头到尾都是孟宴臣一个人在挑,她统共才说过几句话。
    要是真按她的意见,别挑了,反正也戴不上。
    “好了吗?”
    凌云致对这些东西兴致缺缺,一直低头费眼睛也费脖子,她不想看了。
    她想晒太阳。
    但孟宴臣却摇头,“再挑几个,你有十根手指呢。”
    大有把她两只手十根手指全部戴满的意思。
    凌云致啧了一声,“你直接给我金条吧。”
    “金条是金条,宝石是宝石。
    都要。”
    孟宴臣如是说。
    钻石之后是红宝石,看到红宝石,孟宴臣又想起之前的红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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